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优课、基本功比赛方案
(2020年8月修订)
一、 指导思想
配合省市评优课、基本功比赛选手的选拔,调动广大教师主动学习、勇于实践、不断自我提高的积极性,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实现课堂转型,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丰富比赛内容,不断创新比赛形式,整体提升全体教师的教学素养,达到以赛促训的目的。
二、 参赛对象
1、基本功: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含在编及聘用制教师),年龄超过45岁的教师可自愿参加。高中教师直接参加教科院组织的市区基本功比赛。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调整工作年限和年龄要求,具体见各学科通知。
2、评优课: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专任教师(含在编及聘用制教师)。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调整工作年限和年龄要求,具体见各学科通知。
三、 比赛学科和时间
1、学科
基本功:初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学科
评优课: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学科
比赛学科原则上与省市设置的比赛学科一致。
2、时间安排
基本功:原则上每3年一次,结合省市有关比赛情况作相应安排,一般在市基本功比赛前一个学期组织。
评优课:原则上每2年一次,结合省市有关比赛情况作相应安排,一般在市评优课比赛前一个学期组织。
四、比赛内容
1、基本功:根据省市基本功比赛内容而定,一般分两项内容:(一)通用技能(60%):粉笔字,权重5%;即兴演讲,权重5%;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权重为15%;课堂教学,权重35%。(二)专业技能(4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纸笔测试,权重20%;学科专业技能,权重20%。幼儿园、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调整技能比赛内容和权重。各学科比赛流程可根据参赛人数和学科特点自行安排,具体比赛办法按各学科通知执行。
2、评优课: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一般分两轮比赛:(1)模拟课堂(或说课);(2)课堂教学。报名人数较多的可以增加教学设计评选环节;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视情况可直接进行课堂教学比赛。比赛具体办法按各学科通知执行。
五、评比办法
1、校级比赛:由学校先开展校级评比,加强对教师的全员培训,并根据教师发展中心名额分配进行择优推荐。
2、区级比赛: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聘请3名区外学科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审,各评委依据评比方案和参考标准自主评分,区学科教研员根据专家评委的意见汇总评审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其中,基本功比赛通用技能项目权重为60%,专业技能项目权重为40%。各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出原始分,选手的每项原始分乘以该项目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所得总分。基本功比赛参赛人数较多的,采取每轮淘汰制,最后一轮选手按每轮得分根据权重汇总的总分排序。评优课比赛采用每轮淘汰制。
六、奖项设置
评优课和基本功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原则上超大规模的学科(教师数1000人以上)设一等奖12—16人,二等奖25—30人,三等奖40名;规模较大的学科设一等奖6—8人,二等奖10—15人,三等奖20名;中等规模学科设一等奖4—6人,二等奖6—8人,三等奖12名;规模较小学科设一等奖2—3人,二等奖3—5人,三等奖8名。具体获奖人数各学科教研员可根据当年实际报名人数报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作适当调整。
七、其他事项
1、各校要重视日常的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重视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指导,重视课堂教学能力的提升,重视基本素养的提高,认真开展好校级教师评比、选拔、推荐工作。
2、各学科比赛时间、比赛内容及具体安排由各学科教研员另行通知。
3、根据市教科院的名额分配,获得区级比赛一等奖前几名教师代表我区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若获奖教师年龄不满足省市要求的,则依次顺延;已经在大市范围内获过一等奖的,一般不再推荐参加市级比赛。
4、各学科教研员在每次比赛前做好详细方案和经费预算,经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实行。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