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2.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内解决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3.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4.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将请假条留存后,方可放行;5.对校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6.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处置;7.协助公安部门、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8.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等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安保器械,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钢叉、电警棍等安保器械。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保卫室监控值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