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孟河中心小学毕业考试安排
根据新北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定于6月14日(周五)进行六年级毕业考试。具体说明如下:
1.2024年毕业考试各时间节点及具体作息时间和信号、考试程序等安排如下:
上午 数学 8:20~9:20 (电铃) 考生答卷(实考60分钟)
第一场 7:55 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数学试卷(会计室)
8:05 监考老师进入考场
8:10 考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电铃)
8:15 监考老师拆封、分发数学试卷,考生填写校名、班级、姓名、
考号,监考老师核对所填内容。考生读卷,但不答题
第二场 英语10:30~11:20(哨声) 考生答卷(实考50分钟)
10:10 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英语试卷(会计室)
10:20 监考老师和考生进入考场(电铃)
10:25 监考老师拆封、分发英语试卷,考生填写校名、班级、姓名、考号,监考老师核对所填内容考生读卷,但不答题
中午11:50~13:15 学生休息,由班主任负责纪律。
下午 第三场 语文 13:25~15:05(电铃) 考生答卷(实考100分钟)
13:05 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语文试卷(会计室)
13:15 监考老师和考生进入考场(电铃)
13:20 监考老师拆封、分发语文试卷,考生填写校名、班级姓名、
考号,监考老师核对所填内容。考生读卷,但不答题
2.监考老师:每场1位老师,遵守考场纪律。
试场 | 考生座位号 | 数学监考老师 | 英语监考老师 | 语文监考 老师 | 备注 |
第一试场 | 415001——415037 | 朱红星 | 张思月 | 薛益鑫 | 六1 |
第二试场 | 415038——415076 | 路焕 | 林中坤 | 雷佳敏 | 六2 |
第三试场 | 415077——415113 | 殷文娟 | 王晴晴 | 巢秀芬 | 六3 |
第四试场 | 415114——415150 | 汤建华 | 史群 | 朱洋 | 六4 |
3.信号司发:朱洋 史群
要求:在每科开考前5分钟,司发预备信号(口哨);开考时,再次司发信号;每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由朱洋吹哨。考试终了时,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监考老师按照座位顺序收卷,学生不得离开,等清点结束后才能让考生带着座位证和文具离开试场,防止漏收试卷。监考老师在试卷袋填写有关信息,并交到考务办公室验卷、装订。
4.请注意无缝对接
(1)7:50复习结束,学生准备数学考试。英语考试结束后,在学校食堂午餐。
下午13:05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学生做语文考试的准备。
(2)各任课老师要求学生考前5分钟的预备铃响之前,学生必须坐到考场座位上。(语文、数学、英语一律用黑色钢笔或水笔书写,数学作图用铅笔)
5.巡考:蒋丽清、林中坤、景佳梅、雷红霞
6.验卷、封卷:林中坤、巢振东、巢秀芬、路焕、王晴晴
7.阅卷与质量分析
①时间:6月17日,各学科批阅
②阅卷方式:试卷密封,流水阅卷。
③阅卷地点:道德讲堂、数学办公室、录播室
④阅卷人员:(第一位为阅卷组负责人)
语文:巢秀芬、雷佳敏、雷琴华、薛益鑫、林中坤、蒋丽清
数学:路焕、朱红星、汤建华、殷文娟、雷红霞
英语:王晴晴、史群、景佳梅
⑤结分、填写汇总表、质量分析与反思
试卷批好后,级组老师结分,请备课组长负责拆封,填写成绩汇总表,除填写好各班成绩外,还要填写年级汇总情况、综合质量分。(各栏目填写齐全,有关数据请保留两位小数),学科负责人将语数英成绩汇总表填写好发送到雷红霞教导。各班主任通知不及格学生6月21日上午8:00前到学校补考。备课组长准备好补考试卷,写好质量分析报告交教导处。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心小学
2024-6-13
孟河中心小学毕业考试考场守则
一、考生进入试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稿纸,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没有任何文化资料的垫板等,但不得带手机、计算器等。
二、考生进入试场拿到试卷后,可先在试卷规定处写上考试号、班级和姓名等,考试铃响后才能答题。
三、考生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与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
五、考试答题,语文英语一律用黑钢笔或水笔,数学用铅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并要答在试卷指定位置处,否则无效。
六、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考试号外,不得在别处作任何无关答题的标记。
考生在试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答卷,不得作弊,交卷后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生在试场内必须安静。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等处理。
九、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场监考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试场。
十、监控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守则,维护试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监考人员监守自盗,要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