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6月14日上午,孟河中心小学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特邀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秦可天律师作以“法润童心 典亮生活”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活动由张思月老师主持,六年级全体师生参加。
本次讲座,秦律师围绕“什么是民法典?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如何在成长中保持阳光心态?”三个主题开展了此次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几乎覆盖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方方面面。民法典体例上共设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秦律师的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实,表达生动,充分阐释了什么是民法典,分析了为什么要学民法典的价值与意义,并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提出让学生在成长中保持阳光心态的策略与建议。
秦律师结合《民法典》条例,重点讲述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例和怎样进行自我保护。《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话语,让在座的每一位师生都收获满满,也引发了学生对自身言行的思考与辨析。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孟河中心小学将继续通过组织讲座、观看视频、举行班队会等教育形式,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撰稿:巢秀芬 摄影:胡叶 审核:雷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