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13号)和省政法委、省安委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
二、主要任务及安排
全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节日出行集会等活动增多,同时受寒潮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学校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做到“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担肩,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的学校安全形势特点,全面部署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深入巩固前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深入分析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发挥保卫、后勤、实验室管理、学工、食品卫生等多口径合力,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实训基地安全、网络安全、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施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园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严格做到对学校安全隐患“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的全覆盖整改,确保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
(三)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对各校落实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抽查,着重检查各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整治情况、长效机制构建情况等。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跟踪整改结果直至全部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将实行挂牌督办、严格问责,以雷霆手段促进学校把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广泛组织形式多样安全宣传教育。各校要在元旦、春节、寒假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信等方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出行等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自护技能。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要创新学校安全宣传形式,通过“三微一端”宣传学生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作品,着力推动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人心、落地生根。
(五)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处置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各校校长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厘清信息报送流程,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要统筹好学校安全督导检查与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不搞“一刀切”,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对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动员到位、执行到位、效果到位。
(二)找准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各校要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找准校园安全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到排查问题不遗不漏,整改落实一盯到底,绝不走马观花,一带而过,切实抓好学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三)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校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3年2月1日前,请各校将组织开展校园重大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总结报区教育局教育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蒋丹,88586712。邮箱 20849072@{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