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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新北区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景佳梅   来源: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10:25:14
 

  孟河中心小学教师:

  为进一步总结各学校和幼儿园及其教师科研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实践、引领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新北区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教师。

  二、评选名额

  每所学校(幼儿园)只能申报一名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根据学校情况,自主申报。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学校或个人中择优评定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同等条件下,学校教科研负责人、支教教师、乡村教师优先。

  三、评选标准

  (一)新北区科研先进集体

  1.有独立设置的科研部门,有科研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有科研核心团队(递交材料时附科研部门及其分管与具体负责人、核心团队人员信息)。

  2.有校(园)级以上(含校级,下同)命名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有教育科研奖励措施。

  3.科研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每年举办全校(园)性的科研专题讲座不少于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外聘专家的科研类学术报告。

  4.学校(幼儿园)或本校(园)教师至少承担过两项区级以上课题或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课程基地项目、前瞻性项目等,下同),并已结题(结项)。其中至少有一项是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5.学校(幼儿园)有30%以上的教师在设区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含省教科院“师陶杯”杯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

  6.目前仍有立项在研的教育科研区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7.科研部门能有效管理本校申报的各级课题,有各级各级课题网络,有科研管理制度,科研档案齐全。

  8.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科研培训等活动。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予参评。

  (二)新北区科研先进个人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研究能力,是校(园)级及以上科研团队的领头人或核心成员。

  2.有领衔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

  3.主持过区、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并结题(结项)。

  4.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至少独立发表3篇论文。

  5.在校(园)级及以上开设科研讲座三场以上,科研引领作用明显。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予参评。

  (三)材料时间

  本次评选仅针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所提供材料均需在上述时间范围内。2020年以来,已评选为省、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本次不再申报。

  四、评选步骤

  1.申报

  各申报单位及其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分别填写新北区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教师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上报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终由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集体会议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和终评。

  五、材料上报

  各校把申报材料与佐证材料一并于4月29日(周五)下午3:00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纸质材料一份(申报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电子汇总表填写腾讯文档(链接发到教科研工作群)。

  联系人:李志军                           电话:8513191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目山路189号 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304-2。

  六、其他事项

  1.新北区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

  2.请各校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并依据评选办法,做好评审、推荐与报送工作。

  3.各校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把真正既教书又育人、科研成绩突出、师生公认度高的教师推荐上来。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心小学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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