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心小学 乙方(驾驶员):
维护学校交通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学生交通安全问题也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社会的高度关注,是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部分,责任重大,为明确各自的责任,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依据《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春学期开学工作实施方案》、《新北区教育局2020年度校车安全工作责任书》《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特与乙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 接送时间:暂定为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
2. 乙方接送孟河中心小学— 线学生共 名,每天接送1 趟(含往返)。
3.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乘车学生的管理,乙方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准时到乘车点乘车,汽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乘车时,头、手不准伸出窗外,不准大声喧哗等,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不能有粗暴行为,努力做好学生的服务工作。
4. 乙方必须每天做到“五定”,即定驾驶员、定车、定时间、定路线、定停靠站点。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接送地点。对学生的乘车情况每趟必须点名,发现不到的学生,又未查明原因,不得发车。乙方接送学生时,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学生;学生接送车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严禁酒后驾车。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必须证照齐全,随车携带。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乙方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及甲方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少参加一次扣100元。
6. 疫情期间,上岗前均佩戴医用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医用手套,每次接受体温监测,注意手部卫生。佩戴一次性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每天清洗消毒;(每一项违反一次,扣除100元)
7. 在车辆使用过程当中全程打开换气扇,保持空气流通;
8. 参加公司或学校的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积极配合公司或学校做好每日两次的身体状况监测登记。有可疑症状时不得上岗,应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并及时调换备用人员;(带病或有可疑症状时上岗,有一次,扣除100元)
9.协助照管员( )进行全方位管理,做好每天的乘车学生体温检测登记、与学校、学生家长的安全交接工作。学校每天对照管员进行考核,每少跟车一次,在年底奖励性补贴中扣100元。照管员如果有事,不能跟车,驾驶员必须立即安排其他健康的成年人跟车。
10.乙方不得有以下情形:①超载、超速②酒后驾车③无故遗漏学生④不参加车辆检验⑤无故不准时参加安全会议⑥不按时接送⑦不及时上交资料⑧其他明显妨碍安全的驾驶情为或不听从甲方合理安排的行为。驾驶员违规一次,至少扣100元。
11.未尽事宜,在实施中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有关部门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心小学 乙方(签字)
2022年2月12日
【附注:本安全责任书先按照2020年4月份的疫情期间要求执行,如果有新的措施出台,按照新北区党政办和新北区教育局出台的新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