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条件,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申报材料于6月7日(周四)前报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电子稿发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过期不候。
附件: 常教人〔2018〕19号附件.doc
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8〕19号).pdf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6月1日